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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协议书和地州 “三支一扶”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3)“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协议书和县(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四)面试(7月22日)

1、面试时间: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要求:

(1)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或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公布成绩:7月23日,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发放体检通知书: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发放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又相同时,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7月25日)

1、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2、体检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曱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 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等规定(附件4)组织实施。

3、体检要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二级曱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 最终结果。复检费由考生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7月27日—7月28日)

主要考察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7月29日-8月2日)

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8月3日起)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设岗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赴内地学校工作期满后,返回设岗单位工作。

新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由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组织。

(九)调剂

结合公开招聘工作实际,由州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调剂。如需调剂,届时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招聘工作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州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 予以查处。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考生,3-5年内取消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设岗单位与之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三)考生需认真研读《简章》及《昌吉州公开招聘2016年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职位表》,报名时涉及专业条件的,认真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理性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效信息,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四)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关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jrs.gov.cn)发布的招聘工作动态,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招聘职位条件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变更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六)此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防“真题答案”、“熟人帮过”等诈骗手段,避免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0994-2267855

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2357530

监督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94-2333108

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991-3689698

原标题: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1、昌吉州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职位表.xls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xls

3、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xls

4、体检标准.doc

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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