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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符合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南湖东路49号,市公安局东侧200米,原文浩酒店二楼),乘车路线为乘坐BRT5号线南湖东路站、30、34、104、105、203、302、527、537路公交车市政府站下车向东走400米即到。
(五)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A类岗位为教学能力测试(说课);B类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面试费用40元,在面试前缴纳。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 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等规定进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5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政审
参加考察政审的人员应填写《2016年乌鲁木齐市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考察表》,考察政审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基本形式:应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主要内容:主要考察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站(www. wlmqrsks.com)公示。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十一)调剂
空缺岗位在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调剂按照空缺岗位类别和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
(十二)培训
聘用人员由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组织培训。
四、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阶段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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